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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的长江,万里碧波,沉鳞竞跃,为守护好这一江碧水,8月17日至8月18日,长江沿江8省市12家法院齐聚九江,举行长江司法保护成果联合展示活动和长江司法保护工作交流会,共商长江保护司法协作举措,共护长江安澜绿色发展。
一张照片引人注目
(相关资料图)
在九江九八抗洪展陈馆,长江司法保护成果联合展吸引了众多群众前来参观。其中,一张野生动物救助基地的照片引人注目。它的背后,是两家法院的跨省协作共护长江的故事。
湖北省石首市某高新科技公司系中国染料行业知名企业,其紧邻长江石首堤坝,在2016年、2018年因在生产过程中向长江排放的废水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排污设施不规范多次受到行政处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浙江省金华市绿色生态文化服务中心据此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石首市某高新科技公司在收到行政处罚后,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投入5707万元进行整改落实。经武汉海事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石首市某高新科技公司支付30万元作为生态环境修复资金,用于湖北省内长江生态环境修复。
2021年12月,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武汉海事法院的协调下,被告石首市某高新科技公司委托江西思华生态环境保护基金会与湖北省监利市何王庙长江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将该公司缴纳的生态环境修复资金,用于资助该自然保护区江豚文化广场的建设,进行替代性修复;监利市农业农村局为该公益项目监察人。基金会接受委托后,对案涉生态环境修复资金进行了管理和监督使用。
共抓长江大保护
上述案件是一起替代性修复执行的典型案例,也是江西思华生态环境保护基金会探索跨省合作,落实“共抓长江大保护”,推动长江江豚司法保护一体化的典型案例。
“‘共抓大保护’核心是‘保护’,但关键在‘共’字上。”九江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学武说。其实,这已不是长江沿江法院的第一次跨省司法协作。
2021年4月20日,长江中下游四省六市的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海事法院、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九江市与江西思华生态环境保护基金会签订了立长江中下游生态修复协同机制的战略合作意向书,积极探索委托江西思华生态环境保护基金会作为第三方机构管理和监督使用生态环境修复资金新模式。
该案中,江西省法院与武汉海事法院共同进行跨省合作保护生态环境,引导当事人跨域委托公益基金会执行涉生态环境修复案件的替代修复,用于监利市何王庙长江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江豚文化广场的建设,加大了科普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了公众江豚保护意识。这也是贯彻落实上述长江中下游四省六市法院立长江中下游生态修复协同机制的具体实践。
12家法院发出绿色倡议
长江沿江城市法院该如何立足审判职能,为全局计、为长远谋,进一步以司法之力守护母亲河?交流会上,来自四川宜宾、重庆万州、湖南岳阳、湖北荆州、江西九江、安徽安庆、江苏南京、上海崇明等地共12家法院代表热烈商讨,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发出《长江沿江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司法协作九江绿色倡议》(下称《倡议》)。
《倡议》提到,加强长江中下游城市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一体化建设,统一量刑尺度、裁判标准;构建环境资源审执事务协作绿色通道,强化各地法院在调阅档案、调查取证等事务协作配合;建立跨区域环境资源多元共治体系;联合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建立跨区域环境资源信息共享平台等八项内容。
站在浔阳江码头,一眼望去,江面船只穿梭繁忙,岸边绿树掩映,游人如织,一幅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长江大美画卷徐徐铺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