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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齐齐哈尔市第三十四中学体育馆发生屋顶坍塌,经核实,事故发生时,馆内共有19人,目前事故已致11人死亡。
据相关媒体报道,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很可能是因涉事单位违规施工作业导致,涉事施工单位责任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广大网友纷纷对此次事故受害学生表示心痛和惋惜,更多网友关心该起事故会如何认定,相关责任人又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实践中,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重伤十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属于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量刑标准。本案目前事故已致11人死亡,远远超过“造成死亡三人以上”的标准。如施工单位责任人负此次案件主要责任,量刑大概率会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期间,并且很有可能会被顶格处罚。至于具体还有哪些人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首先根据以往案例,包括不限于施工单位的实际控制人、经理、主管安全副职、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劳务分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技术员等。其次本案中受害学生家长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追究学校和施工单位的民事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