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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全面落实好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措施,确保矫正对象在矫期间的安全稳定,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的可能,最大限度的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7月25日,青神县青竹司法所组织全体矫正对象签订了《自律承诺书》,从端正思想,明确矫正意识,认真服从监管等方面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一是要端正思想,明确自己的矫正意识,始终保持警惕,珍惜宽松的监管环境,努力改过自新。保证认真服从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不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二是认真服从司法所监管,每天按时签到,不吸毒、不参与赌博、不酗酒、不酒后驾驶、不寻衅滋事,与家人和邻居和睦相处,如遇到矛盾纠纷或困难,第一时间向司法所报告。三是时刻谨记自己的社区矫正对象身份,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严格遵守管理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管理,按要求开展自学和公益服务,每天按时签到,未经允许绝不私自外出。
在签订承诺书后,司法所所长戴唯嘉就社区矫正的监管规定再次进行了强调,并就近期的请假事宜和注意事项进行了重申,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打牢基础。(戴唯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