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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一、网络诈骗只是运用网络手段进行的诈骗行为,形式不同,本质都一样,网络诈骗3000元立案。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二、网络诈骗立案后,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犯罪证据;证据充分后,应当按照程序逮捕犯罪分子;并将案件材料送检察机关审查。
找法网提醒您,检察机关认为证据充足,应当起诉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处刑罚。公安机关立案后,可以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对下列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利用电信、计算机网络、配送渠道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公安机关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逃犯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追捕必要的技术侦查措施。
三、诈骗立案后冻结账户的时间不是法定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七条
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资金,债券、股票、基金份额和其他证券,以及股权、保单权益和其他投资权益等财产,并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
对于前款规定的财产,不得划转、转账或者以其他方式变相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