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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公告中明确规定申购新股不能撤单。如果投资者误操作,导致新股重复申购,上交所的电脑交易主机除了接受并确认第一次新股申购的委托指令外,也接受新股重复申购委托指令,但不确认此笔委托指令,并在新股申购结束后,将其视作为“无效委托”处理。因此,绝大多数证券营业部就是这样设置柜面委托系统的:投资者重复申购新股,就重复冻结新股申购款。如果投资者在交易时间内发现误操作,可以马上找营业部工作人员反映,并要求将重复冻结的申购款手工“解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