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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帮大老板开开车,在赌场发发牌做服务员,工资月薪达2万元……”
4名年轻小伙子在高薪诱惑下,结伙偷渡到柬埔寨,被迫从事电信诈骗业务,历经磨难被解救回国。
近日,大理州宾川县人民检察院对环某某、杨某、刘某甲、刘某乙涉嫌偷越国(边)境罪拟不起诉案举行公开听证,并运用“两进三下”工作机制开展普法宣传。
时间回溯到2021年10月间,环某某、杨某、刘某甲、刘某乙4人到广东打工,因疫情未能找到工作。一天,刘某甲刷抖音看到一条境外赌场上班可以赚取高额报酬的招工短视频,4人合伙商量到境外“苦钱”。
杨某认识朋友“糖糖”后下载了一个手机App。通过App聊天,4人认为去柬埔寨很好玩、好赚钱,于是,在“糖糖”的资助、安排下,4人从广东省潮汕头市乘坐商务车到达海岸边后乘坐小渔船,再换乘大渔船,在海上航行15天到达柬埔寨西港。后4人被分散到“七星海”“绿巨人”“黄冠”等园区,在人身自由受限制、被体罚殴打的处境下被迫从事电信诈骗业务,学习如何与外国人聊天、发送诈骗链接。期间,4人被多次倒卖,未获得报酬。后因柬埔寨警方清理园区,4人陆续从园区逃到中国驻柬埔寨大使馆报警,经过漫长等待被解救回国。
宾川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环某某、杨某、刘某甲、刘某乙以外出务工为由,在他人介绍、安排下偷越国(边)境,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但4人系被骗出境,出境后被胁迫进行违法活动,期间未获利,且4人系被遣送回国,仅偷越越国(边)境一次,犯罪情节轻微,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结合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综合全案事实、证据,拟作不起诉决定。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汇报案件情况,阐述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法律规定和法理依据。与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发表听证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处理意见。
“境外不是天堂,国门不可侵犯。”办案检察官向旁听群众当场开展以案释法,“偷越国(边)境出境务工远远没有想象中的美好,务工环境差,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不仅拿不到工资,还可能沦为跨境电信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的工具,面临被限制人身自由甚至丧失生命的严重后果。”
检察官结合办案剖析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猖獗的形势,讲解偷越国(边)境罪的危害性,引导广大公民要增强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边)境管理秩序,自觉抵制诱惑,杜绝侥幸心理,不轻信各种高薪信息,不参与非法出入境,共同筑牢边境安全屏障,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