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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倪某良诉东方市某镇政府行政强制拆除一案及东方市某局非诉罚款审查执行一案中,发现东方市某镇政府、东方市某局均未履行催告、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及进行公告等程序。根据发现的问题,乐东法院依法向东方市某镇政府、东方市某局分别发出司法建议,建议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实施行政行为时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切实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
下一步,乐东法院将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把司法建议作为一项助力依法行政工作,在依法公正审理好行政案件的同时,通过司法建议书的方式向行政机关提有针对性的改进和完善行政管理工作的司法建议,进一步促使行政机关规范行政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