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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属于拆迁优惠房。
回迁房是依照国家方针出售的,在拆迁的过程当中可以享受到一定程度的优惠方针,所以房价价格是非常优惠的。而没有完整产权或者只有回迁合同的回迁房是无法满足销售条件而上市,也无法进行贷款,而且还存在部分小产权房子,不能享用商品房的权力。
(相关资料图)
购买回迁房的手续,具体如下:
1.、凭拆迁证明和身份证签订购房合同并结算房款;
2、按合同规定交房款并取回发票;
3、凭拆迁证和购房合同等到房产交易中心大厅办理房产证手续;
4、视房屋面积大小减免部分或全部契税;
5、凭房产证和契证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证手续。
买回迁房的风险有:
1.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不能将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产权证是房屋的物权证明,不动产无法取得产权证即不能获得不动产的完整物权,不能合法转让、抵押房屋收益、用益,如:购买没有产权证的回迁房是无法办理抵押贷款的。
2.在房价上涨时,出卖人违约主张合同无效或合同解除的风险极大,易发生法律纠纷,如果所购回迁房的性质属禁止转让的,此时可能丧失对所购回迁房的一切权利。
3.很多回迁房的建设并未通过规划、审批、验收等程序,房屋设计、房屋质量、配套设施及装饰装修工程的安全性无法保障。
4.物业、卫生、供暖、消防,甚至户籍迁入方面都存在各种隐患和问题。
5.回迁房的原房主通常都有多套回迁房,你所居住的回迁楼很多房屋会被其他房主出租,回迁房通常户型相对较大,一户被分租给多人的情形非常普遍,住在回迁楼里,你会遭遇形形色色数量极大的流动人口。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
(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
(四)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形。
对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关系的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单位进行调查。
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或者调查时,申请人、被调查人应当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