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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现在世界上仍有90多个国家保留死刑,其中就包含我国。很多人就会好奇,在执行死刑由什么部门执行?执行死刑后家属可以收尸吗?今天,询律君就来和大家聊聊执行死刑的一些事,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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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程序上,死刑执行机关是人民法院作出死刑判决。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的,可交付公安机关的武装警察执行。
执行死刑判决,必须有执行死刑命令才能进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批准的死刑应当立即执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应当下令执行死刑。
死刑犯被执行死刑后,由法院直接安排火化,由家属领取骨灰,一般不会由家属收殓遗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用的解释》第四百二十八条 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办理以下事项:
(1)应及时审查罪犯的遗书和遗言记录;涉及财产继承、债务偿还、家庭委托的,应当将遗书和遗言记录交给家庭成员,并复制附件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
(2)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收到罪犯骨灰;因民族、宗教原因无火化条件或者不得火化的,通知收到尸体;逾期不收到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并要求有关单位出具处理说明;应当记录罪犯骨灰或者尸体的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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