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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供养人员指如下: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资料图)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1.无劳动能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二、特困供养人员享受以下待遇:
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近亲属的鳏寡孤独及重度残疾等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和必要的照料。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综上可以得知,符合上述条件可申请享受特困人员供养待遇。
三、找法网提醒您,特困供养人员和五保不一样,特困供养和五保户区别如下:两者的对象范围不同。特困户就是家庭平均收入低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最低生活水平,每个地区的标准都不一样,具体可到当地民政部门咨询。五保户是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实行分散供养的五保人员,应当由乡镇政府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受委托的抚养人和五保对象三方签订五保供养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