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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尾部签字处应盖章,这是必须的
(资料图)
2.如果有多页,可盖齐缝章。
3.金额等处不必盖章,用大小写并用等方式即可。
4.如果有手写后更改的地方,双方应盖章。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之一就是双方当事人必须签字、盖章,没有用人单位的公章劳动合同是无效的。但合同上如果有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且合同具备劳动合同的的内容并且双方已经实际履行,则该合同则可以成为劳动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依据。劳动部门的鉴定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劳动合同只要双方意思一致,并签字盖章,且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生效。
劳动合同专用章、人事专用章或人事部印章属于内部章,需经过用人单位授权后,在劳动合同书上加盖这些印章应当有效。但该印章须经过公安机关备案,并按公开的形式经过公示。法人章就是公司章,所谓的法人章是法人代表,那就不一定要盖。盖合同章也是可以。在一些场合,特别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时候,如果证据有利于劳动者,那么其他章被认可的机会很大。
法律快车提醒您,未签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的影响:
1.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造成员工失业的,需要赔偿失业损失。
4.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5.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变更和终止劳动权利和义务协议。
《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间。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二)工作内容。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具体要求,如工作岗位,劳动的数量、质量,工作任务等。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的劳动保护措施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环境。
(四)劳动报酬。包括劳动者应享有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待遇,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标准。
(五)劳动纪律。是劳动者必须遵守的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一般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劳动规章制度。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即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即当事人由于过错造成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以上条款是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除此之外,法律还规定了,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如试用期条款,保守商业秘密和专有技术秘密条款,禁止同业竞争条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