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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只有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有判决被告人死刑的权限,如果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生效以后,还需要启动死刑复核程序。那么,死刑立即执行是宣判后多长时间后执行呢?今天,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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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立即执行是宣判后多长时间后执行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下达死刑执行命令,原审法院应当在收到该命令7日内执行死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六十二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